当前位置:

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辅导知识点1

发表时间:2012/6/18 9:21: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全面的复习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顺利通过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小编特编辑整理了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在此,小编预祝您金榜题名!

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

主要内容

1.合同法原则

2.合同的调整范围

3.合同的分类

4.合同的订立

5.合同的效力

6.合同的履行

7.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

8.违约责任

9.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的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一)平等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一致

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二)自愿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1.订不订立合同自愿

2.与谁订立合同自愿

3.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4.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内容

5.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6.可以约定违约责任

(三)公平原则

1.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四)诚实信用原则

1.订立合同时

2.履行合同时

3.合同终止后

(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调整范围

(一)广义合同-多种关系合同

(二)狭义合同-债权合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三)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

1.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

2.行政合同(行政管理)

3.劳动合同

4.政府间协议(适用国际法)

三、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

也称典型合同,法律上赋予专门名称,设定专门规范的合同

2.无名合同

也称非典型合同,法律上未规定专门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1.双务合同-当事人之间互相承担义务

(1)可以履行抗辩权

(2)风险各方共担

2.单务合同-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

(1)不适用于履行抗辩权

(2)风险全部由承担义务一方负担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有偿合同

(1)一方享有权益须向另一方支付代价

(2)对当事人行为能力要求高

2.无偿合同

(1)一方享有权益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代价

(2)对当事人行为能力要求低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

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2.实践合同(要物合同)

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后,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必须采取法定形式

2.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形式

编辑推荐:

查看更多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料

更多关注: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培训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二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1400起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 二级建造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880起

        了解课程

        1615人正在学习

      • 二级建造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580起

        了解课程

        68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