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债的法律关系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问题
下列行为中,不能引起债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是( )。
A.乙建设单位向若干施工企业发出招标公告
B.某企业在银行取款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多支付其2万元
C.某施工企业塔式起重机倒塌将附近一超市砸毁
D.建设单位将施工企业遗留的施工设备代为保管

解析
A
解析: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在本题选项中,B项企业属于不当得利,C项企业为侵权行为,D项建设单位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均可以引起债的关系的发 生。A项中的招标公告,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不是合同,因而一般不会直接引起债的发生。正确答案是A。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二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1400起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 二级建造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880起

        了解课程

        1615人正在学习

      • 二级建造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580起

        了解课程

        68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