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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强化讲义(118)

发表时间:2013/3/12 13:48: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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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本文整理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它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的情形

1、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5、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一、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包括;1、宪法(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2、民法(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3、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4、经济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5、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8、刑法;9、诉讼法。

民法

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力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二、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为;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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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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