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学习笔记(49)

发表时间:2012/11/5 18:01: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本文将主要针对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全面、适当履行的原则

(二)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公平合理、促进合同履行的原则

(四)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原则

二、合同履行的主体

(一)履行人-完成履行的一方

1.债务人

2.债务人的代理人

3.约定代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责任由债务人承担

(二)履行受领人-接受履行的一方

1.债权人

2.约定受偿的第三人-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条款空缺

(一)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原则

1.合同生效后,合同部分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二)解决普通商品合同条款空缺的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执行政府定价的除外

3.履行地不明确

(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的合同条款空缺的规定

1.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就新原则)

2.逾期交付,价格上涨,按原价格执行(就低原则)

3.逾期交付,价格下降,按新价格执行(就低原则)

4.逾期提取或付款的,价格上涨,按新价格执行(就高原则)

5.逾期提取或付款的,价格下降,按原价格执行(就高原则)

四、对计价方法的争议解决

1.工程量变化导致价格纠纷

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产量增加时,单位产量上摊销的固定成本会减少,单位可变成本不变,总成本减少。

工程量增加,建设单位会要求减少单价,工程量减少,施工单位会要求增加单价。

2.工程质量标准变化导致价格纠纷

工程质量标准的多样性,导致可能产生纠纷。

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当事人之间无约定的,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

3.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导致的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如下:

(1)修复后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以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3)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4.因利息而产生的纠纷

(1)建设单位不及时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在要求建设单位继续履行的前提下,可要求建设单位为此支付利息。

(2)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没有约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4)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计付,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的,下列时间为应付款时间:

1)工程已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工程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没有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5.因合同计价方式产生的纠纷

(1)合同计价方式

1)固定价

2)可调价

3)成本加酬金

(2)外部条件变化使得施工成本增加的处理

1)固定价,建设单位不必支付

2)可调价,建设单位应支付

3)成本加酬金,建设单位应支付

五、工程量的争议解决

1.工程结算的程序

(1)承包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2)发包方应在收到文件的约定期限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认可文件。

(3)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在约定期限内协商。

(4)发包方在协商期未与承包商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5)发包方应在协商期满后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6)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7)调解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未经签证但事实上已完成的工程量确认

(1)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2)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的,可按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工程量。

编辑推荐:

201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试资料辅导汇总

2013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知识点

更多关注: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培训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二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1400起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 二级建造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880起

        了解课程

        1615人正在学习

      • 二级建造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580起

        了解课程

        68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