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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精粹(11)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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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在某项工程中,监理企业A与施工单位B串通起来,为施工单位B谋取非法利益,并给建设单位造成了一定损失。根据法律应( ).
A.由施工企业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B.监理企业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监理企业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D.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接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2.违反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
A.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B.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C.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D.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建筑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53.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阳光
B.房屋
C.经济决策行为
D.非专利技术
E.空气

答案;BCD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一般分为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表现为物的客体是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有些物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或即使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阳光、空气等不能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没有经济价值,不能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54.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 不满l0周岁的丫丫自己决定将压岁钱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为其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
C.甲企业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乙企业给予的回扣款1000元而代理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10吨劣质煤
D.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
E.14周岁的刘某因学习成绩突出,被学校奖励500元

答案:ACD
解析: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四点:(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的形式合法.本案中,不满l0周岁的丫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C、D选项行为的内容不合法,为无效民事行为。李某为其儿子买鞋、刘某因学习成绩突出被学校奖励500元是有效民事行为。故正确的选项为ACD。

55.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能代理,包括( ).
A.立遗嘱
B.婚姻登记
C.商业演出
D.约稿
E.签订合同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三种行为不适用代理:(1)意思表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2)履行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债务行为,如商业演出、约稿;(3)违法行为不得代理。因此,正确的选项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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