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复习笔记总结148

发表时间:2010/9/1 10:26: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A320060施工合同管理
补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关规定。
  一、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
  1.发包人的义务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发包人可以将上述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承包人的义务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复习笔记完整版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复习比较总结完整版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更多辅导资料>>

顺利通过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保过班免费试听>>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二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1400起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 二级建造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880起

        了解课程

        1615人正在学习

      • 二级建造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580起

        了解课程

        68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