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本文将主要针对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相关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开庭审理程序:1.开庭仲裁;2.开庭凋查;3.当事人辩论;4.仲裁和解、调解;5.仲裁裁决。
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的申请。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撒销申请。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法律规定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人民法院掺到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仲裁裁决予以执行。但是,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不予执行情形的,被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仲裁裁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后,裁定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国内仲裁而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仲裁裁决,确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并将此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委员会。如果人民法院发现仲裁机构做出的调解书确有错误,也应当不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再审。就该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复议保护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争议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通常包括:1.行政处罚,即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行政强制措施,即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行政许可,包括: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以及当事人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等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6.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等等。
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1.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诀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等)提起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处理,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建设工程合同争议进行的调解、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公安部门对治安争议的凋解等,当事人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何进行行政复议申请: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箅。申请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泱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诀定会有哪几种可能: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洁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洁、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程序是国家审判机关为解决行政争议,运用司法程序而依法实施的整个诉讼行为及其过程。它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但并非每个案件都必须全部经过三个程序。
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案件应在什么时间内起诉?: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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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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