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本文将主要针对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6、被申请人的确定
申请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7、行政复议可以停止执行情形: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8、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9、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10、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11、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12、行政诉讼的特点(与民事诉讼比较)
(1)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2)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3)行政诉讼上诉审不受上诉范围限制,应进行全面审查。
(4)必须组成合议庭
(5)不能有陪审员
(6)不能调解(行政赔偿数额可以调解)
编辑推荐:
更多关注: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培训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二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二级建造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二级建造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