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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责任》辅导(二)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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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建筑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1)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2)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

(3)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4)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

(5)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

(6)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7)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

(8)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9)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10)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

(11)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12)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3)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14) 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的

(15)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

(16)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

(17)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

例题:建筑施工企业在承发包过程中转让、出借资质证书,关于该建筑施工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B,D,E )。

A.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B.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该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E.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例题: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关于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D  )。

A.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B.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C.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例题: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中,将被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的是(  B  )。

A.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B.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

C.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D.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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