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施工许可制度

发表时间:2011/11/22 9:08: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相关知识资料:施工许可制度

第三部分 建筑法

1.施工许可制度

时间

在建筑工程施工前

申领单位

建设单位

核发单位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

审查内容

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条件

批准核发的时间-15日

2.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8个)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有地

在规划区内的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2证)-有规划

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地可以施工

已确定了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无效的情况)-有施工的人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有+通过审查)-有图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安全保证

建设资金已落实(落实的标准)-有钱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合同价的30%

由银行出具资金到位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或第三方担保

其他条件(如消防规定)

3.无需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6类)

建设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太小没有必要

(30+300)-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筑工程-为了不冲突

开工报告-计委

施工许可证-建委

抢险救灾工程-时间来不急

临时性建筑-没有必要

军用房屋建筑-另行管理

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另行管理

4.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的管理

废止

领取后3个月内开工

延期次数为2次,每次也为3个月

不开工、不延期,自行废止

重新核验

施工中止,建设单位在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要核验

重新办理开发报告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重新办理

5.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

首先责令改正,要求建设单位补办施工许可证

具备了开工条件的,补办手续后准予继续施工

不具备开工条件的

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

可以罚款(建设行政执法部门,对建设和施工单位分别罚款)

相关文章: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汇总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汇总

更多关注:

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    考试培训    考试用书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信息   了解更多 考试动态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二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1400起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 二级建造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880起

        了解课程

        1615人正在学习

      • 二级建造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580起

        了解课程

        68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