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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经济法章节重点:消费税法律制度内容

发表时间:2012/7/19 9:37: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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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摩托车

本税目按排量分为两个子目: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车和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1) 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毫升的两轮机动车。

(2) 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超过50毫升、空车质量不超过400公斤(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机动车及特种车的空车质量不受此限)的两轮和三轮机动车。包括普通车、微型车、越野车、普通赛车、微型赛车、越野赛车、特种车等两轮车,以及普通或特种的边三轮车、正三轮车。

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毫升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5. 汽车轮胎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汽车、电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的轮胎。

具体包括轻型乘用汽车轮胎,载重及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胎,矿山、建筑等车辆用轮胎,特种车辆用轮胎(指行驶于无路面或雪地、沙漠等高越野轮胎),摩托车轮胎,各种挂车用轮胎,工程车轮胎,其他机动车轮胎,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

用于滑板车、沙滩车、卡丁车等小全地形车的轮胎,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此类车辆的轮胎,如果与汽车或其他机动车通用,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如果不能与汽车或其他机动车通用,则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6. 高尔夫球及球具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7. 高档手表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 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8. 游艇

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9. 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以及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0. 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六) 纳税环节

消费税选择生产、零售或进口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在各个流转环节多次征收。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为从生产转为销售的环节,一般是由生产者在从事销售行为或视同销售的行为时缴纳。也有少数在零售环节缴纳,如金银首饰、钻石饰品等。还有个别在批发环节缴纳,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生产环节纳税

消费税最终由消费者负担,按理应在消费环节纳税,但各国普遍确定在生产环节纳税。由于生产环节的纳税人较消费环节要少很多,选择在生产环节纳税,可以降低税收征管成本,便于控制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生产环节纳税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1)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用于其他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3)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个人、个体的除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2. 进口环节纳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在报关进口时纳税。

3. 零售环节纳税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的有以下几种:

(1) 纳税人从事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含以旧换新)零售业务的,在零售时纳税;

①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分别自1995年1月1日、2002年1月1日、2003年5月1日起由生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纳税,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零售业务或受托加工、受托代销的受托方。

(2) 纳税人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3) 带料加工、翻新改制金银首饰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仍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凡采用包金、镀金工艺以外的其他工艺制成的含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如锻压金、铸金、复合金首饰等,都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01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章节重点解析三

201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章节重点解析二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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