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会计职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章节重要考点总结(3),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一、营业税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
特别是: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特别是: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但“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缴纳营业税,包括:(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2.几种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7种)
二、营业税税目:
(一)交通运输业
【特别关注】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二)建筑业
【特别关注】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缴纳营业税。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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