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必考点:票据权利的取得

发表时间:2020/9/4 15:22: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权利的取得

1、基本规定:签发、取得、转让须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2、取得票据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接受出票人签发;接受背书转让;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3、取得票据但不享有票据权利:

(1)以欺诈、偷盗or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

(2)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编辑推荐: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英才班]

        一站式解决方案 小白必备 不过退费或续学

        了解课程

        377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鹰击计划]

        学考点 练考题 一日千里高性价比

        了解课程

        349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丰羽计划]

        高效学 精准练赢在起点高性价比

        了解课程

        154人正在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