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个基本常识,会计不知道,可以考虑改行了!工作中我们常常面对一些疑问:社保滞纳金怎么处理?企业申请退税是在什么时候申请?发票盖章到底是个什么盖法?保险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吗?等等,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说一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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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滞纳金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 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第十条也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 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 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 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 赞助支出;
(七)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税收滞纳金” 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发生的社保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
二、企业因汇算清缴产生多缴税款,申请退税的时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三、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四、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抵扣个人所得税适应哪些纳税人?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 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取得连续性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 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五、汇算清缴时多缴税款,申请退税时可以要求加算利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因此述企业汇算清缴形成的多缴,属于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退税,不符合加算利息的规定不得要求加算银行利息。仅供参考。
看完上文,这些会计的小常识您理解了吗?别看这些知识点非常小,但是工作中可以能够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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