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自行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释】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纳税人选择固定一地申报纳税。
处罚①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个人所得税考点综述
所得来源的确定①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义务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②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③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义务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④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
⑤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⑥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①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③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④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征方法的确定①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征收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按年征收
③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次征收
相关内容:
关注:会计职称考试证书领取 考试培训 合格标准 报考条件 考试专题
(责任编辑:xll)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