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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辅导试题9

发表时间:2013/2/19 10:23: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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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基础巩固阶段,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会计职称经济法辅导试题9,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1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合同格式条款的适用必须合法,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A.格式条款无效

B.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C.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作出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正确[答案]C

知识点:合同格式条款

试题[解析]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

4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有优质水泥100吨,每吨价格500元,本公司负责送货上门,货到付款。”4月2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回函:“每吨500元有点高,如果每吨450元,我公司可以买100吨。”4月3日甲公司回函“同意每吨450元。”4月4日,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的回函。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4月1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为要约邀请

B.4月2日,甲公司收到的乙公司的函件为承诺

C.该买买合同4月3日成立

D.该买买合同4月4日成立

正确[答案]D

试题[解析]

(1)选项A:4月1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内容具体确定,经乙公司承诺甲公司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故为要约

(2)选项B:4月2日甲公司收到的乙公司的函件对价格进行了变更,为新要约,而非承诺

(3)选项CD:4月3日甲公司的回函为承诺,该承诺4月4日到达乙公司时生效,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故该买卖合同4月4日成立。

3

张某有一个祖传玉镯,古董商赵某多次出价5万元购买,张某均予以拒绝。2012年3月1日,赵某带着一群人找到张某说:“给你出5万元是抬举你,如果你不卖给我,小心你老婆的性命。”张某因担心老婆的性命当即将玉镯卖给了赵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撤销该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赵某和张某均享有撤销权

B.撤销权人书面通知对方即可撤销该合同

C.如果该合同被依法撤销,那么自2012年3月1日起无效

D.如果撤销权人1年半内未主张撤销,则1年半后仍享有撤销权

正确[答案]C

知识点:可撤销合同

试题[解析]

(1)选项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在本案中,只有张某享有撤销权。(2)选项B: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者撤销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3)选项C:撤销权的行使具有溯及力,被撤销的合同与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4)选项D: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4

2011年张某先后欠甲公司三笔债务:第一笔,2011年1月1日,张某向甲公司借款2万元,2011年6月30日到期;第二笔,2011年2月1日,张某自甲公司处购买水泥,价款2万元,2011年7月30日到期;第三笔,2011年3月1日,张某自甲公司处购买钢筋,价款2万元,以自有的一架进口钢琴作抵押,该笔债务2011年7月30日到期。2011年8月1日,张某向甲公司一次性还款5万元。双方对抵充顺序没有任何约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该三笔债务的抵充顺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先抵充第一笔,再抵充第二笔,最后抵充第三笔

B.先抵充第二笔,再抵充第一笔,最后抵充第三笔

C.先抵充第一笔,再抵充第三笔,最后抵充第二笔

D.先抵充第三笔,再抵充第一笔,最后抵充第二笔

正确[答案]A

知识点:合同履行的规则

试题[解析]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时,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先抵充第一笔和第二笔,最后抵充第三笔,排除选项CD);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先抵充第一笔,再抵充第二笔);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综上所述,应当先抵充第一笔,再抵充第二笔,最后抵充第三笔。

5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向乙提供一批办公用品,总价款为1万元,甲最晚应于4月30日前供货,货到后10日内付款。3月份甲从法院公告得知,乙为逃避债务私自转移财产,被法院依法查封了财产。于是甲通知乙,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支付价款或者提供担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行使的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C

知识点:抗辩权的行使

试题[解析]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此为不安抗辩权。

6

甲向乙定制了一套名贵沙发,已经支付全部价款,但沙发做好后,甲迟迟不来取货。经查,甲已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无奈,乙将沙发向公证机关进行了提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提存后,乙应当通知甲或者甲的继承人、监护人

B.提存后,提存的费用由乙承担

C.提存后,沙发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承担

D.自提存之日起超过5年,甲不领取沙发,乙取得沙发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

知识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

试题[解析]

(1)选项A: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2)选项B:提存费用由债权人甲负担

(3)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物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7

张某租赁刘某所有的两居室房屋一处,双方口头约定租期4个月,月租金4000元,每月1日支付房租,双方无其他约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该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该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B.租赁期间,张某有权占有、使用该房屋

C.租赁期间,刘某应当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

D.租赁期间,张某未经刘某同意转租的,刘某可以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

知识点:租赁合同

试题[解析]

选项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本案中,租赁期限4个月,不必采用书面形式,为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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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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