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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强化讲义第六章(4)

发表时间:2012/5/28 9:58: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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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小汽车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就是远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的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有关用车辆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是为了解决用不同种类车辆的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应按照何种子目(乘用车或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消费税的问题,并非限定只对这类改装车辆征收消费税。对于购进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五) 其他应税消费品

1. 鞭炮与烟火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具体包括喷花类、旋转类、旋转升空类、火箭类、吐珠类、线香类、小礼花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炮竹类、摩擦炮类、组合烟花类、礼花弹类等。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2.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1) 金银珠宝首饰,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2) 珠宝玉石,包括钻石、珍珠、松石、青金石、欧泊石、橄榄石、长石、玉、石英、玉髓、石榴石、锆石、尖晶石、黄玉、碧玺、金绿玉、绿柱石、刚玉、琥珀、珊瑚、煤玉、龟甲、合成刚玉、合成宝石、双合石以及剥离仿制品等。

宝石坯是经采掘、打磨、初级加工的珠宝玉石半成品,对宝石坯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应当征收消费税。

3. 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4. 摩托车

本税目按排量分为两个子目: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车和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1) 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毫升的两轮机动车。

(2) 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超过50毫升、空车质量不超过400公斤(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机动车及特种车的空车质量不受此限)的两轮和三轮机动车。包括普通车、微型车、越野车、普通赛车、微型赛车、越野赛车、特种车等两轮车,以及普通或特种的边三轮车、正三轮车。

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毫升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5. 汽车轮胎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汽车、电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的轮胎。

具体包括轻型乘用汽车轮胎,载重及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胎,矿山、建筑等车辆用轮胎,特种车辆用轮胎(指行驶于无路面或雪地、沙漠等高越野轮胎),摩托车轮胎,各种挂车用轮胎,工程车轮胎,其他机动车轮胎,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

用于滑板车、沙滩车、卡丁车等小全地形车的轮胎,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此类车辆的轮胎,如果与汽车或其他机动车通用,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如果不能与汽车或其他机动车通用,则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6. 高尔夫球及球具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7. 高档手表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 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8. 游艇

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9. 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以及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0. 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六) 纳税环节

消费税选择生产、零售或进口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在各个流转环节多次征收。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为从生产转为销售的环节,一般是由生产者在从事销售行为或视同销售的行为时缴纳。也有少数在零售环节缴纳,如金银首饰、钻石饰品等。还有个别在批发环节缴纳,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生产环节纳税

消费税最终由消费者负担,按理应在消费环节纳税,但各国普遍确定在生产环节纳税。由于生产环节的纳税人较消费环节要少很多,选择在生产环节纳税,可以降低税收征管成本,便于控制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生产环节纳税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1)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用于其他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3)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个人、个体的除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2. 进口环节纳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在报关进口时纳税。

201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强化讲义第四章汇总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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