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体制的五大构成要素
1、行政权责体系:政府体制的核心
一是确认国家行政系统应有的权力和责任。其中包括:行政系统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权责;行政系统与党组织;行政系统与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之间的权力与责任。
二是确认国家行政系统内部宏观的权责配置,使行政系统分工合作。其中包括:纵向的政府间关系、横向政府部门间关系、行政区划,以及“条条”组织与“块块”组织之间的关系。
三是确认各级各类国家行政组织内部微观的权责配置,直接影响行政效率。其中包括一个行政机关的权责在不同部门、不同理层级、不同岗位的配置。
2、政府组织机构及其结构体系:机构是体制的载体
——横向的部门化
——纵向的层级化
——纵横结合的网络规模
3、行政领导方式
它决定行政领导(领导集团)的构成以及行使领导权力、决定权力、指挥权力的程序与方式。
4、行政运行机制
——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
——协调机制;
——监控机制;
——反馈机制;
——动力机制。
5、行政规章制度
即关于行政权责体系、机构体系、领导方式、运行机制的法律规范,是政府体制的“框定”系统,体现着政府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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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