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6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于2013年5月25、26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安排如下:
5月25日 9:00-11:30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5月25日 14:00-16:30 广告专业实务
5月26日 9:00-12:00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
(广告师)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助理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广告专业实务”(主观题)2个科目;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广告专业实务”(客观题)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分“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和“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应考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专业)时,考生须携带绘图用12色以上彩色铅笔、彩色水笔、自动铅笔或1B铅笔、橡皮、削笔刀,确保用具能够完成考试,不得使用油性笔、荧光笔及各种装饰用笔。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3本以下正规出版物作为参考资料。开考前监考人员对考生所携带的参考书和考试用具进行检查。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广告师、广告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 助理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3、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 2年。
(二) 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广告学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广告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 2年;
4、取得广告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广告学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学历或者学位,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任职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报考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3年1月8日至1月30日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最晚于1月30日前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表、相关证件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013年1月21至3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3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2827463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3、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4、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
5、申请参加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证明。
注: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须持二代身份证。
(四)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5月20日起至5月25日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陆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0〕1669号、发改价格〔2012〕328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助理广告师每人每科75元,广告师每人每科80元。
六、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当地广告协会或中国广告协会联系。
电话:010-63329758
七、其他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检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邮箱:hebzcks@126.com。
八、其他事项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的掌握2013年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广告师职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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