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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人事考试网: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发表时间:2015/1/29 15:53: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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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远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现已公布,请参加2015年清远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及时做好报名工作,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015年清远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2015年5月30、31日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9日9:00-2月13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月29日9:00-2月13日17:00

报名网站: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 www.gdkszx.com.cn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5月25日 9:00-5月29日 17:00

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126号),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530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531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省直和各地级以上市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免考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3个类别。

(一)考3科(考全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详见附件5)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考2科或考1科)

1.考2科(免一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免二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考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执行。

四、报考流程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月29日9:00-2月13日17:00。

网上报名系统有两个报名通道:1.报考“二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2.报考“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者)通道。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填写《考生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填写报考信息(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及资料提交提示信息),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报考科目要符合条件要求。

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清远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清远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 2015年1月29日 9:00- 2月14日 17:00。

5. 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前不需要提交。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5年5月25日 9:00-5月29日 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查询。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请全科成绩合格的清远市报名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7),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选择清远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劳动大厦402室,联系电话:0763-3366674

九、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正确选择“考3科(考全科)”、“考2科(免一科)”(即免试1个科目),“考1科(免二科)”(即免试2个科目)级别。如报错考试级别专业,考试成绩将无法滚动管理。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3. 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7),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4. 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6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

问题请示的复函

粤建复函〔2011〕51号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你单位《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示》(粤建注发〔2011〕1号)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中的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有关如何界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问题。应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二章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后,在勘察、设计、监理、工程类咨询企业、建设单位基建部门从事工程管理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的人员,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二、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认定问题。根据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及鼓励本行业中有条件的施工管理人员报考建造师的精神,对在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已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满2年者,且能有效证明这段工作履历的,如持有原项目经理证书或质安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证书者,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三、对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合格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其执业注册应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2008〕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注册证书》,不得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以注册建造师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附件2:2015二级建造师报名发证登记表(增考).doc

附件2:2015二级建造师报名发证登记表.doc

附件3:2015二级建造师考生报名承诺书.doc

附件5: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doc

附件7:2015二级建造师代办委托书.doc

注:以上信息是参考2015年清远二级建造师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清远事考试网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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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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