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沈阳市人社局: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发表时间:2017/2/20 17:19: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关于发放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沈阳考区的考生: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7年2月28日、3月1日、2日、7日、8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发放地点

地点: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公共交通换乘:221路、249路、258路、265路、280路公交车,沈阳日报社站下车,沿八纬路东走100米。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在右上角填写《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中对应序号。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领取。

(六)考生领取证书后,须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证书在规定时间到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B座)一楼办事大厅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3)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三)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

附件:点击此处查看zip格式文档.zip

==================================

附件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2:《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3:《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

>>>执业药师最新试题模拟练习,在线做题,及时出成绩,检验自己学习成果的好方式

编辑推荐:

全国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执业药师准题库下载 一次性解决做题 听课两大需求

执业药师资格培训:零基础助力备考

                                        

扫描中大执业药师考试二维码,获取更多执业药师考试信息!

执业药师考试用书 | 手机题库免费下载

(责任编辑:hbz)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执业药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退费高端服务

        1880起

        中药师 西药师

        761人正在学习

      • 执业药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续学服务校方支持

        980起

        中药师 西药师

        545人正在学习

      • 执业药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

        580起

        中药师 西药师

        44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