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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建筑师考务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2/3/20 10:37: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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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148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2日至15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考试成绩管理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4年。具体实施办法按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各市在受理港、澳、台居民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代码,以便于最终统计港、澳、台居民的参考情况。

四、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z12333.gov.cn),从“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窗口进入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网页,点击“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图像清晰,彩色黑白都可,非生活照,jpg格式,宽114—120像素,高156—160像素,大小20kb以下。对于照片与本人不符或模糊、变形不符合规定的报考人员,需重新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由单位汇总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所属报名点办理审核、缴费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3月20日9∶00至3月27日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市直单位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人事科(联系电话:8899030)进行审核、缴费;各区县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区县建设局审核、缴费,各区县建设局审核汇总(盖章)后集中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人事科办理审核、缴费手续。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0]24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一)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试费:知识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附件下载

附件列表:

1.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2.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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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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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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