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拟撤销张霞儒二级建造师注册的公示
2018年7月5日,我中心收到注册二级建造师张霞儒投诉,申请撤销其二级建造师注册。
经中心调查,张霞儒二级建造师于2013年12月注册在甘肃鹏华实业集团新鹏华设备安装公司。中心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协调,该负责人同意与其本人解除注册关系,但张霞儒本人催促多次,一直至今未能解决。
张霞儒本人陈述,在申请注册二级建造师时,本人没有在申请表上签字,也无签订劳动合同,系注册公司甘肃鹏华实业集团新鹏华设备安装公司伪造作假。张霞儒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在该公司上班,7月离职。2016年12月注册期满,张霞儒多次与该单位沟通,该单位一直不配合办理转出手续,现本人申请撤销其二级建造师注册。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第二十六条第六款"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第三十一条"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第三十九条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经中心研究决定:拟撤销张霞儒(注册号甘262121313308)二级建造师注册,自撤销之日起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现予以公示,本人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 10月17日前与我中心联系。
公示期: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
联系人:张群 电话:0931-4806670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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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