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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人社局: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公告

发表时间:2019/8/5 14:25: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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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广东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考务》得知:2019年广东江门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2日-8月26日;缴费时间为:8月12日-8月2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1日-10月25日

注意事项:2019年广东江门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采用告知承诺制,请新老考生仔细阅读报名考务,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抓紧时间报名。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7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粤人考〔2019〕28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26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客观题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客观题

 10月27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4个专业)

 客观题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个专业)

 主观题

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广州、深圳、佛山、汕头、河源、东莞和茂名7个地市设置考区,考点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执行。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 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2个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2个基础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

1.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考试条件

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19年8月12日9:00-8月26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8月12日9:00-8月27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选择地市”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其他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市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人社厅函〔2015〕278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主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74元收取。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 2019年10月21日 9:00-10月25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本人信息不一致,须在10月25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

(六)报考注意事项

1.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须在8月26日前向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提交证明材料(附件1),核查无误后,方可缴费。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ec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凡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有关规定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19年12月底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有关规定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网上通知。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书发放进度和进行证书查询验证。

九、咨询服务电话

报考期间,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1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材料要求

1. 考生报考承诺书(考生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份。

2.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位)证书原件。

3. 符合参加2个科目考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符合增报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 港澳台居民还需提供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原件、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认证结果。

附件2

咨询服务电话

报名点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广州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83543605

深圳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100099

珠海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

0754-88329783

佛山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韶关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东河北路1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0751-8607083

河源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

梅州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128459

惠州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

0660-3393252

东莞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

0769-22203889

中山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0760-89817185

江门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2室

0750-3873700

阳江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人社局七楼

0662-3165253

湛江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3119313

茂名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668-3916623

肇庆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清远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0763-3366674

潮州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8233640

云浮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0766-881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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