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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社厅: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与职称对应目录

发表时间:2019/9/11 11:48: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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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扩大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范围,我们修订编制了《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所列职业资格的,可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有符合相应职务试行条例要求的,应符合相应职务试行条例中的学历资历条件),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按照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并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适时动态调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对照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93号)同时废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

一、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的职业资格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文件依据

资格类别

对应职称
系列

对应职称层级

1

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

准入类

工程系列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程师
②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2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

准入类

工程系列

工程师

3

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

准入类

工程系列

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师
②二级造价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4

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

准入类

经济系列

经济师

5

注册城乡规划师
(原注册城市规划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

准入类

工程系列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6

注册验船师

《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

准入类

工程系列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A级:工程师
②B级: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③C级:助理工程师
④D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7

注册计量师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

准入类

工程系列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注册计量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计量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8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

准入类

工程系列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师
③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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