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退费通知

发表时间:2020/9/17 17:21: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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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因受我市突发疫情的影响,深圳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进行。对于计划2021年不在深圳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申请全额退费。现将有关退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时间安排

申请退费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12月10日,逾期系统将无法办理退费申请,请考生及时提交退费申请。

预计退款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12月15日。

二、申请退费对象

在深圳考区报名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且已缴费成功考生均可申请退费。

三、申请退费流程

申请退费的考生,请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互动”→“考试退费”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深圳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流程》。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办理退费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在深圳考区延期至2021年度的考试资格。但考生仍可以在其他地区或深圳考区重新报考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的成绩,仍可保留至2021年。

(二)考生已报考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1科或2科,计划在2021年度报考时增加或调整考试科目的,需先申请办理退费后,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再重新报考。

(三)计划2021年度继续在深圳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不需要办理退费,系统会自动将考生报考数据转入2021年度考试系统。

(四)2020年7月15日—24日已申请退费并完成现场审核的初级资格考生,无须再重新办理退费,考试费用将于原定时间退还。

重要提示:初、中、高级资格退费考生一经提交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系统将无法进行更改,请慎重决定是否申请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退费。此外,请已申请退费考生及时关注退费信息,逾期未收到退款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深圳会计进修学院(咨询电话:25595033、83256125、26664656)。

附件:深圳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流程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附件.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连考区)考试费退费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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