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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衡阳市2020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场核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0/14 10:59: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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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衡阳考区部分考生考试资格现场核验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要求,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我中心将按照人社部告知承诺制相关文件(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和《关于做好湖南省2020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6号)的相关要求,全面展开对考试的全程管理监督工作,对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经查,部分考生考试资格需进行进一步核验,请相关人员(名单见附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现场核验:

一、核验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15日(上午9:00—11:30)

二、核验地点:衡阳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602办公室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

三、需携带材料:(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料1: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湖南省区域内的相关证明资料。

(1)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区域内的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社保卡等能证明户籍所在地在湖南地区的有效证件;

(2)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湖南省区域内的提供资料2即可。

资料2:报名阶段(2020年8月份)报考人员在所填工作单位的①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或②社保缴纳证明等能够证实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的材料。

资料3:"免二科/免二科(中专)"的报考人员另需核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请相关报考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按时参加核验,核验未通过或逾期未进行核验者,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根据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文件,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考试机构和资格审核机构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管理。本次核验为考前报名信息初步核验,初步核验通过者,请及时关注后续审核及核查通知,最终结果以资格审核部门和考试机构考后资格复审为准。

联系电话:0734-2826112

衡阳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现场核验人员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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