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21/6/24 18:37: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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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1〕15号)(以下简称《考试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事项,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总部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行业相关各方主体(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工程造价、审计、财政评审等)从事工程造价执业的专业人员且符合《考试通知》附件2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我省建设行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人员(含省直管县[市])的资格初审工作,一律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地的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在昌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三、报名资格审核除《考试通知》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2.报考人员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申请免考的,应提供本人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原件或身份证;

4.符合《考试通知》附件2免考条件(三)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除了提供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档)。

四、省内行业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含建筑、安装、市政三个专业)的报考人员,参加二级造价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申请免考科目的人员应按本通知要求上报资料,并由资格审核人员登录“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系统”核验身份无误后方能确认免考资格;凡在管理系统中未在册的参考人员,一律不得免考基础科目。

五、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2020年考试通过一门者,今年只需报考另一门科目。2020年报名缴费成功,考试未全部通过的考生,无须审核资料,可直接网上缴费报考。考试全部通过,今年报考增项的考生,可免考基础科目,并按《考试通知》要求提交资料审核。

六、我省建设行业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建标造函〔2018〕265号)文件发布的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规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内容;为给全省建设行业广大报考人员提供良好的备考指导和服务,根据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我省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和规则要求,2021年度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前复习培训教材仍采用《2020年版江西省建设行业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和配套的专业习题集,由考生根据需要自愿订购。征订详情和查询方式:登录省住建厅官网(http://zjt.jiangxi.gov.cn/)→专题专栏→工程造价→办事指南→2020版造价师考试教材和配套习题集征订指南,咨询电话:0791-88317880)。

各地和相关管理机构要加强报考信息的宣传,动员行业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参加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动行业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以适应国家强化行业个人执业资格和我省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需求。

本通知仅适用于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专业的报考人员。

附件:《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1〕15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17 日


(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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