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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事人才网:2013年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发表时间:2013/9/18 9:46: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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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厦门、泉州、莆田市公务员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401号),现将2013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助理广告师各科目、广告师“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科目和“广告专业实务”科目4个类别均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科目4个类别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范晨薇等20人取得助理广告师职业资格,刘帅等34人取得广告师职业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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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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