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酒泉考区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酒泉考区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在酒泉考区报名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办理时间:2021年11月23日--2022年3月31日(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三、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用于代领会计资格证书并签字)。
四、办理地点: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1号窗口
电话:0937-2851903
附:酒泉市2021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花名册(561人).xls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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