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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高考报名时间安排

发表时间:2016/4/11 17:18:3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考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

为保证我省考生按要求参加2016年高考,维护高考报名工作秩序,现将有关补报名的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5日。

二、报名办法

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5〕30号)中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三、数据上报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整理好的所有报名数据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6年2月25日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获悉,2016年贵州高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如下:

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报名办法

(一)往届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

应届高中毕业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报考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加分按其报考地和户籍所在地民族加分的最小分值计算。

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经省教育厅备案的宏志班招收的省内其它县(市、区、特区)户籍的考生(必须是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备案的2013年当年按规定录取的高中新生),可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按其户籍所在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春晖行动-致公学生培养计划”的考生由清镇市第一中学统一组织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按其户籍所在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三)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外来随迁子女考生在户籍居住证(或暂住证)所在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四)已参加2015年9月高考英语听力考试的考生,如还需报考2016年3月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两次必须在同一考区参加考试。

如果2016年高考报考地与英语听力考试(含参加一次或两次英语听力考试的考生)报考地不在同一考区,考生须先在高考报考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再到英语听力考试报考地(以下简称就读高中)填写《贵州省2016年高考、英语听力异地考试报考考生登记表》,由就读高中审核后报所在地县级招办审核,市(州)招办汇总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报考2016年3月英语听力考试的此类考生在就读高中缴纳英语听力考试费。

(五)中职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中职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籍、毕业证、二代身份证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报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单独招生、中职推优招生、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先办理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报名手续。

(七)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体检费,其标准为:

1. 高考报名费为每生130元;

2. 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费为每生100元;

3. 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费为每生100元;

4. 英语听力考试报名费为每生30元;

5. 英语口语考试报名费为每生40元;

6. 体检费为每生30元;

(八)考生报名时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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