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第十三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鄂建审示[2014]78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湖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我厅对刘伟等368人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刘伟等30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涂晨星等3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严涛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李秋逸等25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hbzfhcxjst.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9日。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如申请人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陈述材料。陈述材料应经市、州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执业资格注册)。
三、本次公示名单中没有列入的申请人员,其网上资料已退回,请用企业身份锁登陆上述网站查询原因。
联系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1303室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电话:027—68873430
传 真:027—68873443
附件:
1、刘伟等304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涂晨星等38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3、严涛等1名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4、李秋逸等25名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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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第四十三批二级建造师、建造员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第192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建发[2014]36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建造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3]1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延续注册的杨顺宣等42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建造员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通告。
附件:2014年度第四十三批二级建造师、建造员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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