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京人考函[2011]14号
关于2011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广告师、广告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3、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证明;
4、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5、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广告学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广告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广告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广告学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学历或者学位,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年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广告工作年限证明。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首次考试于2011年6月11日至12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1日9:00-11:30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师)
14:00-16:30广告专业实务(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实务(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6月12日9:00-12:00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一)科目设置
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和《广告专业实务》2个科目。
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分“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和“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应根据本专业岗位工作需要选择相同的专业类别。
(二)作答要求
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广告专业实务》科目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广告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位于试卷封二的“注意事项”和位于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作答工具
应考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其中,应考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专业)科目的考生,在参加该科目考试时,还须携带绘图用12色以上彩色铅笔、彩色水笔、自动铅笔或1B铅笔、转笔刀,确保用具能够完成考试,不得携带油性笔、荧光笔。
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广告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3本以下正规出版物作为参考资料。开考前监考人员须对考生所携带的参考书和考试用具进行检查。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考试的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级别全部科目的考试。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中国广告协会用印的相应级别、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处理。
四、报名办法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一) 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1、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3月21日至4月1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提交《北京地区2011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二)现场资格审核
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11年3月31日至4月2日到以下地点之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北京建工培训中心(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院内,联系电话:64165149、64177528)。
2、西城经济科学大学1号院(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街22号,联系电话:66560173)。
3、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地址: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北四环惠新东桥桥南,联系电话:64918613、64941628)。
4、北京交通大学培训中心(地址:海淀区高粱桥斜街44号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联系电话:51686419、51686420、51686422)。
(三)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4月11日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6月7日至1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考试大纲的征订
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事宜请与北京广告协会联系(地址: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4号楼5层,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院内;联系电话:63496295、63400822)。
(二)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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