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考生(省直报名点):请参加2009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于3月1日-5日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提交考务文件(粤人考[2009]74号)要求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请将参加2009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报名资料和报考资格审核情况报告,于3月5日之前报送(寄)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0一0年二月四日
(责任编辑:)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执业药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退费高端服务
执业药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续学服务校方支持
执业药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