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函[2008]6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
根据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指导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60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62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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