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2013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19、20日举行。2013年河北保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22日;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为7月22-26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4日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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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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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人考函[2013]2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42号)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9、20日举行。
| 考试 时间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①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工制药类、生物类)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②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③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④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①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②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 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的说明
① 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
②、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③、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评聘为副主任药师或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应视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
四、 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 7月2日至22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现场资格确认和交费时间:7月22至26日,地址: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社局3号窗口,电话:3355056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大小不超过30k),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持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2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部分科目免试人员须带报名表3份、免试表3份、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3份,并携带相关免试材料原件。
3、所有报名表、免试表和复印件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市考务中心。
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3,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4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违纪处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本专业考试。
(一) 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
(二) 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六、考试内容与成绩管理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为依据,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均按二个科目进行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七、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八、查询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河北医药教育网查询办理资格证书有关情况,联系电话:0311-67305793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010-53688886 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版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执业药师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附件:
1、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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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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