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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16/4/7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通知》(教学〔2016〕6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华中农业大学在2016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招收一定数量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120人,全部为理科。

二、招生专业

学院招生专业(类)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农学
植物科学与技术
植物保护
种子科学与工程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动物医学动物科学
动物医学
资源与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生态工程等专业)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生物科学(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班)
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
生物工程
园艺林学学院园林
园艺
林学
茶学
风景园林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水产学院水产养殖学
水族科学与技术
工学院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自动化
能源与动力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类(含农业经济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等专业)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
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化学
文法学院法学
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工程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信息学院生物信息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注:按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2.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4.对学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学校学科培养特点,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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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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