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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上海市教育系统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3/22 16:38: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于补领上海市教育系统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2016-03-22 08:48:40凡2016年3月12日之前参加上海市教育系统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未在规定日期内领取合格证的考生,请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三和周四(国定假除外)补领考试合格证(成绩合格有效期三年)。

补领地点:延安西路900号(近江苏路)一楼受理大厅

补领时间:9:00—11:00,13:00—16:00

注:领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一张1寸报名彩照(备用)。如请人代领合格证,除带齐上述凭证外,代领人还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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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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