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第21批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通知
下列建造师的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前来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一、领取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2.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4.领取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的,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1张。建造师增项注册通过的,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执业印章前来办理。
二、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点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3层(1304室),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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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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