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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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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05]40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研究自2007年度起,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上半年度:考试时间为四月中旬报名时间为一月份

下半年度:考试时间为十一月上旬报名时间为八月份

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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