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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2014年4月自考报考工作安排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3 12:06: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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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4年4月自考报考工作安排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北京市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9日、20日和26日、27日进行。本次考试与北京市农村

工作委员会合作,增加开考现代农村经济管理专业(合作社方向)(专科),开考区(县)为密云县。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中“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栏目。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一、时间安排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3月1日0时至10日24时,逾期不予办理。

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新生照相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补办准考证、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须在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和方式:笔试课程查询时间为3月26日至考试结束。方式为网上查询,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综合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并可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注册、报考与缴费

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进入“2014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考”进行注册、报考与缴费。

(一)注册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应课程。报考、缴费成功后,系统将会为考生生成正式的准考证号,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

本期只注册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将被取消注册、报考信息,报考费将于照相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至考生缴费账户。此类考生若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注册报考。

(二)报考

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确认区(县)﹝各专业开考区(县)见附件1﹞,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不能退报课程,已报考的非笔试课程不能改报或退报。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试区(县)和增报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仅可以查询报考信息及缴费状态。

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报考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2)负责,请考生按照附件2中的要求执行。

(三)缴费

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核实银行成功扣款。

报考收费标准如下:

1、笔试课程:30元/科次;

2、非笔试课程见附件3。

三、特别说明

1、根据区划调整,自学考试东城区(北区)、东城区(南区)考区合并为东城区考区,东城区考区承担原东城区(北区)和原东城区(南区)的全部自考工作。东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东城区和平中街37号,电话:64215323.

2、本期《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日期为5月10日,开考区(县)有: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通州区、房山区、昌平区、顺义区。

3、参加非笔试课程考试的考生,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中相关通知,并及时查询《考试通知单》。非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04]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5、参加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四、成绩发布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6月8日发布。

五、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咨询、举报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1606688

举报电话:82837200(考试期间)

举报邮箱:zkbm@bjeea.cn

关于甘肃省2014年自考报名条件、手续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甘肃省201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即将开始,本网现将相关报考条件、手续以及条件说明如下:

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

1、首次报考者,须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自然信息和手机号,确认照相地点和考试地点,支付电子注册费后,到当地自考办确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然后通过网络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完成报名过程。

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2、老考生报考时,登录报名网站后先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首次报名密码是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重设密码,然后通过网络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完成报名过程。

3、考生报名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对该专业的设置课程及代码、学分,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自学考试长线专业与教资专业实行分库报考,在考生报考界面下不能互相报考,如确需报考两个专业的,按新生重新注册。

4、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自考办报名;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名。义务教育本科专业为委托开考专业,只接受集体报名,考生可到各县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报名。

5、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考试,但只能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才能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6、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已面向全省开考,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报名。

7、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8、专科毕业生(含高职)报考非本专业本科不再加考专科段的基础课程。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英语(二)”。不考“英语(二)”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9、考生可凭准考证在本省内跨考区报考。

10、公安管理(专科)、义务教育(专科)、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科、本科)专业,2014年停考。公安管理(专科)、义务教育(专科)专业未毕业的考生,参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科、本科)专业未毕业的考生,转入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相应层次继续参加考试,并按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中英合作商务管理管理段证书课程考试自2013年5月起不再接收新生报名,2014年停考。

11、自2014年起,取消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只安排4月、10月两次考试。

12、自2014年起取消8月英语(专、本科)专业口语、听力、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考生通过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一级中的口语、听力考试,取得合格成绩,顶替英语专科中口语、听力课程成绩;取得PETS二级口语、听力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英语本科口译与听力课程成绩。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4年自考英语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本站提供2014年自考英语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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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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