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贵州自考毕业审核办证工作
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
2011年下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办证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1月15日前,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务必将以下材料上报省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处:(1)实践环节考核及衔接课程成绩;(2)需要办理免考课程的相关材料;(3)经评审合格的论文原件及成绩册;(4)专科毕业证认证材料(查询认证方法)。以上项目都需盖有公章(衔接成绩需盖学校教务处章)的纸质材料和规定格式的Excel电子文档。
11月17日—12月16日,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对可受理考生的毕业申请,进行毕业资格初审工作。初审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认真填写《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登记 表》,并上报省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处。
12月19日—28日,?招生考试中心组织人员对全省毕业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集中复审工作。
12月29日—2012年1月13日,省招生考试中心对复审合格的毕业生的材料进行复核、整理,主考学校对毕业证副署印章。
2月上旬,各市(州、地)自考办、有关院校到省招生考试中心领取毕业证及相关材料。
二、毕业条件及毕业审定
(一)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课程免考、替换及转考符合规定。
(二)毕业审定工作程序及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各门课程合格证原件及有关资料到所在地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考试机构)、有关院校申请办理毕业手续,进行毕业资格初审。初审工作按《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初审工作细则》执行(或 www.gzszk.com)。由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试机构审核的,需报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复审。所有毕业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材料在规定时间上报省招生考试中心进行集中复审。
2.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4门、本科不少于5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请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三、关于考试用书和考试培训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自考英语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自考英语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自考英语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自考英语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自考英语考试培训。
为了帮助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醒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