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时间为6月15日、16日。黑龙江牡丹江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3月1日至3月14日,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网上缴费时间3月1日至3月15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3日。
关于做好 2013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牡人社发〔2013〕97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3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 [2013]18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 2013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3 年 6 月 15 日 |
14 : 00 — 16 : 00 |
|
2013 年 6 月 16 日 |
09 : 00 — 11 : 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初、中级) |
14 : 00 — 16 : 00 |
社会工作实务 (初级) |
|
14 : 00 — 16 : 30 |
社会工作实务 (中级) |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 2 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 2 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 3 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 〕 71 号)规定报名条件(附件 1 )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牡丹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3 年 3 月 1 日 — 3 月 14 日 。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 : //www.rsks.gov.cn )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用 A4 纸打印,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012 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中级),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3 年 3 月 11 日 — 3 月 15 日。
首次报名的考生携带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 县(市)区考生还需加盖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 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 )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到 牡丹江市考试中心 (江南卧龙街 1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 楼 416 室,咨询电话: 0453-6172092 )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 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 2012 年度考试的考生(中级)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的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 2013 年 3 月 11 日 — 3 月15 日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0 〕 573 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 2011 〕 104 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 15 元,《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 32 元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 38 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 )“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 - 5 月 17 日 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登记领取。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3 年 6 月 6 日 - 6 月 13 日 。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 2013 年 6 月 12 日前 与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3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各市(地)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 2B 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科目考试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 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 33 号新龙大厦 420 室
邮编: 100032
电话: 010 — 66060275 66016392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社会工作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七、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 )查询。
附件:
1.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2.2013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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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 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注: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附件 2
2013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2013 年 3 月 1 日 — 3 月 14 日 |
网上报名 |
2013 年 3 月 11 日 — 3 月 15 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2013 年 3 月 11 日 — 3 月 15 日 |
网上缴费 |
2013 年 4 月 8 日 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2013 年 5 月 13 日 — 5 月 17 日 |
领取收据 |
2013 年 6 月 6 日 — 6 月 13 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2013 年 6 月 15 日 、 16 日 |
考 试 |
2013 年 8 月下旬左右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 |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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