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1〕6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考试将进行重大改革,全面推行全国统考,预计未来5年内推广到全国,实现常态化。
改革实施历程:
实施时间 | 试点地区(实施全国统考) |
2015年 | 新增:河南、广东、甘肃、四川、湖南(下半年)、北京(下半年)福建 |
2014年下半年 | 新增:天津、江苏、陕西、吉林 |
2013年-下半年 | 新增:山东、安徽、山西、贵州 |
2013年-上半年 | 无新增地区 |
2012年-下半年 | 新增:海南、 |
2012年-上半年 | 新增:上海、广西 |
2011年-下半年 | 浙江、湖北 |
不断更新中 | |
改革变化:
一、考试难度大大增加
考试实行机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小学教师笔试考三科、中学教师考四科,包括《综合素质》、《教育基础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试讲》等,考试科目增加,考试范围和内容更广,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难度大大增加。
二、报考条件显著提高
高校在校生只有毕业年级学生方能报考,且幼儿园和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认证程序更加严格
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且笔试各科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双合格方能参加教师资格申报,部分学科还需要教学实习见习经历。
四、考试费用大幅增加
笔试和面试分别收费,收费标准在现在基础上大幅增加。因无参考教材,考生参加培训的费用必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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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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