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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冲刺多选题6

发表时间:2014/4/24 17:38: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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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A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期货公司变更股权有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情形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变更股权申请书;股东会关于变更股权的决议文件;股权转让合同,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变更后期货公司股东股权背景情况图;间接持有期货公司5%及以上股权的自然人情况申报表;期货公司关于变更后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期货公司是否为股权受让方提供任何形式财务支持的情况说明;拟增加出资额的股东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做出的相关决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材料。

42.BC【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17条的规定,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变更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所从事的期货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②模拟计算的变更注册资本后的净资本和其他财务指标满足风险监管指标标准;③增加注册资本的,拟增加出资或者受让股权的股东应当符合本办法第7条、第8条、第9条的规定。

43.ABCD【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期货公司的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44.AB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6条的

规定,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具有诚实守信的品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45.A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①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②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者控制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期货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期货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③为期货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④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⑤在其他期货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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