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辅导:信访事项

发表时间:2011/11/27 10:48: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社会工作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信访事项

一、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

(一)信访事项的提出的要求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相关文章:

社会工作师考试辅导:考试应试技巧集锦

201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综合试题精选汇总

201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实务试题精选汇总

更多关注: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指南 考试动态

为了您百忙中不错过考试报名,中大网校特推出免费短信提醒点击查看

(责任编辑:vstara)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社会工作师

        [协议护航班班]

        签署协议不过退费

        2100(起)

        了解课程

        1756人正在学习

      • 社会工作师

        [冲关畅学班]

        5大课程模块 2大研发资料

        1280(起)

        了解课程

        2995人正在学习

      • 社会工作师

        [精品乐学班]

        3大课程模块 校方服务

        780(起)

        了解课程

        364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