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督导的功能
社会工作督导具有三大功能,即行政的功能、教育的功能和支持的功能。
行政功能:要求督导者在被督导者的招募与选择、被督导者的引导与安置、工作计划与分配、工作监督、回顾与评估、工作授权与协调等方面担负指导责任。
教育功能:要求督导对被督导者完成任务时所需的知识与技能给予指导,协助被督导者达成专业上的发展。
支持功能,要求督导者向被督导者提供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促使被督导者感到自我的重要性与价值感,让被督导者能轻松面对工作。
督导功能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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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