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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外媳妇 ”是指夫妻双方中的男方具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女方是非北京市户口,但是女方长期生活在北京的家庭中。城镇低保家庭中的 “京外媳妇 ”缺乏充足的社会救助这一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理由在于,一方面,清华大学李强教授在《我国的城市贫困层问题》一文中认为 “导致城市居民陷入贫困的另一个家庭因素是家庭成员的户口类型 ”,但是我国学界对于 “半边户 ”的研究已经甚少,对 “京外媳妇 ”的社会救助问题更是缺乏关注;另一方面,城镇低保家庭中的 “京外媳妇 ”的绝对数量也不能轻视,虽然北京市没有统计过 “京外媳妇 ”的家庭占低保家庭总数的比例,但是通过以下数字我们可见一斑: 2005年 5月 28日有报道 “上海 ‘外来媳 ’已达 11.5万余人,不少夫妻的婚后生活不轻松。 ”“北京市东铁匠营地区有享受最低保障的家庭 769户、 1759人,占全区总数的 12.84%……娶外地媳妇的家庭比例较大 ”。 2004年 11月 29日,石景山区广宁街道八角路社区居委会统计出京外媳妇的低保家庭占社区低保家庭总数的 14.6%。
“京外媳妇 ”身处北京市的城镇低保家庭中,虽然也能够享受到北京市的低保金,却很少能够接受到来自社会的其它救助。原因之一是户籍所限,京外媳妇很难享受到北京市的制度性社会救助。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 2条的规定实际上是 “户籍地原则 ”。户籍地原则把城市的非户籍人口挡在城市社会救助网络之外,从而形成非户籍人口的救济真空,这显然不利于社区的稳定,也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身处贫困家庭的京外媳妇,由于户口的限制,不能充分享受北京市的医疗社会救助、免费职业培训等制度性救助。并且由于在劳动年龄阶段未能按规定缴纳足额的各种社会保险,因此,低保家庭的 “京外媳妇 ”晚年将遭受更大的贫困,将享受不到社会保险的保障成果。
与此相联系的是,低保家庭的 “京外媳妇 ”在 46岁之前是很难获得北京市正式的常住户口。根据北京市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的相关规定 ”:申请人年满 46周岁,不满 55周岁,结婚应满 5年;申请人年满 55周岁的,结婚应满 2年。很显然,低保家庭的京外媳妇 ”在 46岁之前很难享受到北京市的其它制度性的救助。
“京外媳妇 ”在北京的社会关系网络脆弱,社会资本拥有量非常少。由于学界及社会对其缺少关注,贫困的 “京外媳妇 ”也很难获得来自非政府组织的社会救助。同时还受特殊身份的影响,低保家庭的 “京外媳妇 ”的社区参与度不高,社区对其提供的非正式社会支持也比较少。受个人劳动技能等人力资本和户口的限制,北京的劳动力市场对其接纳度很低, “京外媳妇 ”很难找到能够使其脱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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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