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志愿者督导
一、志愿者督导工作的含义和目的
(一)含义:
社会服务机构中的行政专务人员指导、协调、增强和评估志
愿者工作的过程。并实现行政、教育、支持的功能。
(二)目的:(教材278页)
总体目的:确保机构服务目标的实现,维系志愿者工作效益和持续参与服务,维护服务对象的权益,提升志愿服务的品质。
具体目的:
-- 协助志愿者认清和肯定服务价值,提供知识和技巧
-- 协助了解组织和机构的功能
-- 评估工作效果,提出改善建议
二、 功能
1.志愿者督导:
(1)由机构承办志愿服务业务的专职人员担任;
(2)由资深志愿者担任督导。
2. 志愿者督导的功能:(参看社会工作机构督导的内容)
-- 行政性功能:培养有效的志愿者
-- 教育性功能:培养能干的志愿者
-- 支持性功能:了解和关怀志愿者
三、志愿者督导工作的态度和内容
(一)工作态度
-- 把志愿者当成与机构共同工作的伙伴
-- 把志愿者作为机构提供服务的对象
-- 正确认识志愿者的基本心理需求和服务有限性
-- 对志愿者不能过于放任,也不能过分苛求
(二)工作内容
-- 建立适当的服务价值和工作态度
-- 建立彼此信任的督导关系
-- 作好志愿者和机构的沟通工作
-- 做好工作安排和分配,随时补充志愿者的服务技术
-- 及时表扬优良的工作表现,对不良工作表现给予建设性的批评
-- 妥善处理志愿者的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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