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年外销员考试辅导:世界贸易组织问答(2)

发表时间:2011/9/23 11:45: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外销员考试,全面的了解外销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外销员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1.最惠国待遇原则及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最惠国待遇原则即指平等对待他人。根据《WTO协议》,各国一般不得在其贸易伙伴之间造成歧视。给予某一国一项特殊优惠,必须给予其他所有WTO成员同样的待遇。根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的规定,货物贸易最惠国待遇原则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1)关税和有关费用,即一切与进出口商品有关的关税和费用适用最惠国待遇;(2)与进口有关的国际支付转账所征收的关税和费用;(3)征收上述税、费的方法,如对进口商品的价值进行评估时所使用的评估标准、程序和方法等;(4)与进出口相关的所有规章与手续方法;(5)与进出口商品有关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的征收;(6)任何影响进口商品在进口国国内销售、购买、提供、运输、分销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及要求等。

最惠国待遇原则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也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但每个协定在处理该原则方面略有不同。上述3个协定覆盖了WTO所管辖的全部3个主要贸易领域。

22.最惠国待遇有例外情况吗?

随着世界经济集团化、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不平衡发展状况日益加剧。为减轻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问题,在特定的情况下,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成员和少数成员为了特殊利益的需要,可以对最惠国待遇提出例外请求,经世贸组织许可后,暂时背离最惠国待遇原则。例外情况主要有:(1)历史性安排,即《1994年关贸总协定》附件1~附件6所列国家和关税领土之间实施的优惠待遇;(2)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单方面优惠;(3)区域安排,此安排采取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形式;(4)一般例外,它指一成员方为保障动植物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或一些特定目的所采取的措施可以享受例外;(5)国家安全例外,当一国的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不履行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的义务;(6)关贸总协定允许采取的其他措施,它主要包括反补贴、反倾销及在争端解决机制授权下采取的报复措施;(7)不属世贸组织管辖范围的诸边贸易协定的义务,它主要指政府采购、民用航空器贸易等。

23.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会提供单方面优惠吗?

发达国家会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下列优惠政策:

(1)发达国家根据'普惠制'实行单方面的自由贸易安排,对于原产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制成品和半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性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遇。允许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所有工业产品和部分农产品适用更优惠的税率和免税待遇安排。

(2)《洛美协定》--欧盟成员国允许一些来自非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及太平洋地区的最不发达国家的进口货物免税进入欧盟市场。

(3)加勒比海盆地安排--美国允许免税进口来自加勒比海地区国家的货物。此外,发达国家还在非关税措施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更为优惠的差别待遇,并允许发展中国家之间实行优惠关税而不给予发达国家。

24.什么是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平等对待外国人和本国国民,即在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之后给予进口产品和国内产品以平等待遇。同样的原则也应适用于外国和本国的服务以及外国和本国的商标、版权和专利。国民待遇原则在WTO三个主要协定中都有规定(GATT第3条、《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7条、《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3条),但三个协定在处理该原则方面略有不同。由于国民待遇原则只有在产品、服务、和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入市场后才适用,所以,尽管海关不对当地生产的产品征收关税而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也并不违反国民待遇原则。

25.如何正确理解国民待遇原则中的“原产地规则”?

国民待遇原则仅适用于原产于多边协议成员方境内的产品,因此,原产于非成员方境内的产品,即使是经某一成员方加工或改装但没有达到“原产地规则”要求的产品,仍属于非成员方的产品,不能享受国民待遇。相反,原产于某一成员方境内的产品,即使通过非成员方进入另一成员方境内的产品(通过转口贸易进口的原产于成员方的进口产品),也应当享受国民待遇原则。

26.如何正确理解国民待遇原则中的“产品”一词?

国民待遇原则中的“产品”应作广义解释。国民待遇不仅适用于“相同产品”,而且也适用于“直接竞争产品或替代产品”。这是因为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不仅相同的产品之间产生竞争,而且相类似的产品之间也产生竞争。如果不将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于直接竞争或替代产品,那么进口成员方就有可能对进口产品的直接竞争或替代产品采取歧视措施,而给国内产品提供各种优惠,从而造成不公平竞争,最终有利于国内产品。

27.国民待遇原则有例外情况吗?

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范围在一定情况下也作了例外规定。下面是有关国民待遇义务的几种例外情况:(1)政府采购,即所购货物供政府使用;(2)只给予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者的补贴;(3)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规定;(4)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以使用国内产品为条件的补贴,自1995年1月1日起,最不发达国家可将此补贴保留8年,其他发展中国家可保留5年。

28.什么是关税减让原则?

关税减让原则是指通过谈判削减关税并尽可能地消除关税壁垒,并且削减后的关税应得到约束,不得再进一步提高。关税减让原则是多边谈判的核心目的,它始终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因而具有极大的凝聚力和有效性。关税减让原则降低了阻碍商品进口的高关税,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发展。

29.什么是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禁止数量限制原则又称为只允许关税保护原则,是指各成员方实施规则允许的贸易保护措施时,禁止实施数量限制,以消除非贸易壁垒,增强各国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促进国际贸易公平、公正地进行。数量限制的具体表现方式主要有:配额、进口许可证、自动出口限制、数量性外汇管制等。

30.禁止数量限制原则有例外情况吗?

禁止数量限制原则考虑国际贸易的一些特殊情况和要求,规定了该原则在下列情况下不适用:(1)3种一般例外:为防止或缓和输出成员方的粮食或其他必需品的严重缺乏而临时实施的措施,对农渔、产品有必要实施进口限制,为实施国际贸易商品分类、分级和销售的标准及条例而必须采取的措施;(2)为保障国际收支而实施的限制;(3)发展中国家为保障国际收支平衡和建立特定工业可实施数量限制。

31.什么是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是指各成员方一切影响贸易活动的政策和措施都必须及时公开,以便于各成员方政府和企业了解和熟悉。世贸组织把透明度原则作为其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各成员方未经公布的贸易政策不得实施,从而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发展相互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组织和从事有关贸易活动。

32.什么是关税壁垒?

关税壁垒是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它是运用关税手段来限制进口,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等对进口商品的成本和价格产生直接影响,用以保护本国商品的竞争力和垄断国内市场。

33.什么是非关税壁垒?

非关税壁垒是国际贸易中除关税以外的一切直接或间接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行政措施的总称。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有:进口配额制、自动出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国内税、进口押金制、专断的海关估价、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同关税壁垒相比较,非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更能直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同时也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

34.什么是国营贸易企业?

各成员方建立或维持的企业(无论这一企业位于何处),或对于一个企业正式或事实上给予独占权或特权,并且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的企业,即是国营贸易企业。国营贸易与政府采购有所不同,对于政府采购而言,政府机构购买本国产品或进口产品是为了自己使用或消费。在国营贸易中,进口产品主要是用来在国内市场上销售,购买本国产品也是为了在本国市场上销售或对外国市场出口。

35.什么是农产品贸易规则?

农业是关系到一国的粮食安全、生产结构、就业等诸多方面的重要产业部门,因而世界各国都对农产品的国际贸易非常重视,并采取各种措施对本国农业生产和贸易施加保护。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农产品协议》的达成并通过使长期游离于贸易自由化进程之外的农产品贸易第一次被纳入多边贸易自由化规则之中。《农产品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承诺、削减农产品生产补贴的承诺、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的承诺、出口禁止与限制、免于起诉的规定、减让进程的评审等。

36.如何理解农产品贸易规则中的“市场准入原则”?

《农产品协议》中各成员方的减让表是“市场准入”的主要内容。各成员方的减让表中所规定的市场准入减让既包括关税减让,也包括其他市场准入的承诺(主要指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对于非关税措施,在按减让表转换成关税并承诺予以逐步降低后,各成员方不能再维持或重新使用这些非关税措施。

37.如何理解农产品贸易规则中的“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农产品协议》的规定,成员方对将非关税措施予以关税化的进口产品,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征收额外的附加关税,作为关税化的“特别保障措施”:(1)关税化农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超出基期进口量的特定比例;(2)进口产品的到岸价格低于基期平均进口价格(又称启动价格)。采取上述措施的成员应在采取行动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农业委员会,并应向有厉害关系的成员方提供就此措施进行磋商的机会。

38.如何理解农产品贸易规则中的“国内支持承诺”?

国内支持承诺是各成员方对农产品实施的价格支持、直接支持以及其他补贴形式的国内保护措施,而国内支持承诺是指各成员方对给予国内农产品生产者的上述各种支持措施实施削减的承诺。各成员方对国内农产品生产的支持情况是其他成员方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诱发农产品贸易争端的一个主要原因。《农产品协议》及各成员方的具体承诺表规定了各成员方削减国内支持的义务,一即可免除削减义务的几种例外情况。

39.如何理解农产品贸易规则中的“出口禁止与限制”?

根据《农产品协议》的规定,如果一成员方采取禁止或限制食品出口的措施,应遵守以下规定:(1)应充分考虑这一禁止或限制措施对进口成员方食品安全的影响。(2)任一成员方在采取这类禁止或限制措施前应尽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农业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应包括此类措施的性质及实施期限等。

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成员方,但如果该成员方是有关特定食品的净出口国,则它应首次规定约束。

40.什么是纺织品与服装贸易规则?

发达国家作为纺织品、服装的主要进口国,通过数量限制、配额限制等歧视性措施阻碍纺织品、服装贸易的自由化。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发展中国家经过努力,终于制订出纺织品、服装贸易回归关贸总协定的计划,实现这一计划的途径就是《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此协议明确规定了“一体化”的进程共需10年,该协议有效期也是这回归的10年。2005年1月1日,纺织品、服装贸易将同其他货物贸易一样,完全由《1994年关贸总协定》来调整,而不再是一个例外的特别商品。

相关文章:

2011年外销员考试外贸英语函电考前冲刺专题汇总

2011年外销员考试辅导:章节强化训练题大汇总

编辑推荐:

2011年外销员考试网络辅导班开始报名中

2011年中国外销员资格考试全攻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教师资格

        [笔面护航班]

        笔试+面试 协议保障 2期重学高端服务

        3580

        了解课程

        456人正在学习

      • 教师资格

        [冲关畅学班]

        入门+进阶 精选教材 协议保障 1期重学

        980起

        了解课程

        795人正在学习

      • 教师资格

        [精品乐学班]

        课程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重点强化学科全面

        680

        了解课程

        1042人正在学习

      • 教师资格

        [面试特训班]

        全新升级模块 协议重学 研发资料班主任督学

        1680

        了解课程

        992人正在学习

      • 教师资格

        [面试精品班]

        课程模块 学科试讲 高性价比

        980

        了解课程

        992人正在学习